问题 | 搬迁安置小区成立业委会需要哪些条件 |
分类 | 损害赔偿-其他侵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照相关法律规定,业主委员会委员须为所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具有完整民事行为能力的业主,并且需满足以下条件:
(1)严格遵守国家制定的相关法律及法规; (2)规范履行其在业主大会中参与议事以及对小区进行管理等职务的义务; (3)积极参与各类社会公益活动,具备强烈的责任感和高尚的职业道德品质,保持公正廉洁; (4)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5)能够合理安排自己的工作时间,以便参与日常的业委会工作。
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第十条
同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应当在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的指导下成立业主大会,并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 但是,只有一个业主的,或者业主人数较少且经全体业主一致同意,决定不成立业主大会的,由业主共同履行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职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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