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知情的情况下销售了有毒有害食品犯法吗 |
分类 | 损害赔偿-消费权益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毫不知情或误以为销售食品是安全无害的情况下,销售有毒有害的食品同样可能构成违法行为。
然而,对于这种情况,在责任界定以及处罚力度方面将存在一定差异。 如果销售商未能履行合理的产品审查职责就有可能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然而,倘若能够证实自身确实对所售卖的食品是否含有毒有害成分一无所知,同时还能提供合法的进货渠道及相关凭证等证据,那么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他们便可获得从轻甚至减轻处罚的机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将面临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的严厉惩罚; 若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则将被判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而对于导致人员死亡或者具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则应按照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进行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
【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依照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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