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未满十六周岁能否签署协议 |
分类 | 损害赔偿-人身侵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我国,十六周岁以下且大于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暂时性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他们是有权利签署与自身心理发展阶段及精神状态相符的各类协议,同时只涉及纯粹获取利益性质的协议是被允许的。
然而,对于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来说,他们则归属于绝对无民事行为能力者,无法签订任何形式的协议。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第十九条提及,凡是超过八周岁的未成年人均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行使加入社会生活所需的民事行为,必须征得其法定代理人的代理或允诺、承认; 但他们仍然可以自主进行仅仅是获取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也可以进行与他们的年龄、智力水平相符的民事法律行为。 而第二十条解释,未到达八周岁的未成年人被赋予了无民事行为能力的身份,他们所有的民事法律行为都将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施行。 我们将继续为您提供最优质的法律服务。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十九条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
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第二十条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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