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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如何认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法律问题
分类 婚姻家庭-同居
解答
律师解析:
所谓"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即指已婚人士同时与其他异性保持持久且稳定的同住生活,但并非以夫妻身份相称。
若该等同居仅为短暂性质,则并不符合法律上规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情况。
然而,若此类情况演变为非短期行为,双方甚至对外宣称为夫妻,便可能触犯重婚罪,而成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严惩的对象。
在一起案件中,若一方当事人存在"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之情形,无过错方提出的离婚诉讼请求将得到人民法院的大力支持,而且无过错方还可以向过错方索取相当数额的离婚损害赔偿。
这种类型的同居行为,无疑极大程度地侵犯了合法婚姻关系中的无过错方权益,破坏了夫妻双方在性生活中的忠贞度,从而成为影响婚姻关系健康并导致其不和谐发展的关键因素。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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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18 5:43: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