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爸爸来看孩子妈妈不舍怎么办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面临这种情况时,我们需要从法律和情理这两个重要方面来进行综合看待。
一、法律层面 在我国的法律体系中,对于离婚后父母探望子女的问题有着明确规定。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依法享有探望子女的权利,而另一方则负有协助的义务。 这一规定是为了保障父母与子女之间的亲情联系不被切断。 探望权是受到法律保护的法定权利,任何人都不能随意侵犯。 比如,如果妈妈因为自己的不舍之情,而无故阻止爸爸行使探望权,这种行为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 在这种情况下,爸爸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即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妈妈协助自己行使探望权。 法院在接到此类案件后,会依据具体的实际情况,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公正的判决。 二、情理层面 妈妈对孩子的不舍是人之常情,这是源于深厚的母爱。 然而,妈妈也需要清楚地认识到,保障孩子与父亲的正常相处,对于孩子的健康成长有着诸多益处。 双方可以通过积极的沟通来解决问题。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丽离婚后,孩子由小丽抚养。小朱欲行使探望权,小丽却因不舍,无故阻止小朱探望孩子,双方产生争议。小朱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小丽协助自己行使探望权。 案情分析: 1、从法律层面看,我国法律明确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享有探望权,另一方有协助义务。小丽无故阻止小朱探望孩子,侵犯了小朱的法定权利,法院会依据实际情况依法判决。 2、从情理层面讲,小丽对孩子的不舍可以理解,但应认识到保障孩子与父亲正常相处对孩子成长有益。双方可通过沟通解决,如增加过渡时间、商讨探望方式和时间安排等,减少矛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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