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法律百科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法律问题:

 

问题 离婚后爸爸没来看过孩子怎么办
分类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解答
律师解析:
一、法律规定层面
依据我国《民法典》相关规定,在夫妻双方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依法享有探望子女的权利,而另一方则负有协助的义务。
这一规定是基于父母对子女天然的抚养教育责任。
抚养教育并非仅仅指提供物质生活保障,还包括精神层面的关爱与引导。
探望权的行使,正是未直接抚养方履行抚养教育义务的一种重要方式。
通过定期探望,未直接抚养方能够及时了解孩子的生活、学习和心理状况,给予孩子必要的关心和支持,这对于孩子的健康成长至关重要。
二、沟通协商方式
当出现一方未探望孩子的情况时,首先应尝试与对方进行友好且坦诚的沟通。
了解其未能探望孩子的具体原因,可能是工作繁忙、生活突发变故等客观因素所致。
在沟通时,要心平气和地提醒对方其依法享有的探望权利以及应履行的探望义务,让对方清楚认识到探望对孩子成长的重要性。
三、申请执行措施
若经过多次沟通都没有取得理想的效果,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可以依法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探望权。
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多种相应措施,比如对不履行探望义务的一方进行批评教育,责令其改正。
若其仍然拒不执行,法院可能会采取罚款、拘留等强制手段,以督促对方行使探望权,切实保障孩子能够获得父母双方的关爱,让孩子在完整的亲情呵护下健康成长。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离婚后,孩子由小李直接抚养,小朱长时间未探望孩子。小李认为小朱未尽探望义务,小朱称是工作忙。双方就小朱的探望权行使问题产生争议,多次沟通无果。

案情分析:

1、依据《民法典》,小朱作为未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依法享有探望权,小李负有协助义务。探望权是小朱履行抚养教育义务的重要方式,对孩子成长至关重要。
2、在出现争议时,双方本应友好沟通,了解彼此情况。但多次沟通无效的情况下,小李可依法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小朱的探望权,法院会视情况采取相应措施。
随便看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

 

Copyright © 2002-2024 lawask.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5/17 12: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