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一儿一女怎么分配好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离婚时对于子女的抚养分配,其核心宗旨就是要利于子女的身心健康,切实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
通常来讲,在子女年龄方面,两周岁以下的孩子,一般由母亲直接抚养,这是较为常见的原则。 而当子女年龄达到两周岁以上时,父母双方可以一同协商决定由谁来抚养孩子。 要是协商无果,法院就会依据双方的具体状况,秉持着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进行判决。 倘若子女已满八周岁,那必须尊重他们的真实意愿。 比如说,假如其中一方的经济条件较为优越,并且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去照料子女,那么这种情况可能更有助于子女的成长,法院或许就会把子女的抚养权判给这一方。 然而,另一方要是能够拿出证据,证明自己在某些特殊情况下更有利于子女,像与子女之间感情特别深厚等,那也有机会获得子女的抚养权。 总之,确定子女的最佳抚养方式需要综合考量各种因素,不能片面地只看某一个方面。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离婚,他们有一个五岁的孩子。两人对孩子抚养权协商不成。小朱经济条件较好且时间充裕,认为自己能给孩子更好的成长环境,应获得抚养权。小李则表示自己与孩子感情深厚,也想要抚养权。 案情分析: 1、孩子已满两周岁,双方协商无果,法院将按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原则判决。 2、小朱经济和精力方面有优势,这是争取抚养权的有利因素。 3、小李与孩子感情深厚这一情况若能被证明,也有机会获得抚养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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