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两岁以内抚养权如何判给男方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明确规定,在离婚情形下,对于两岁以内的子女,通常以跟随母亲生活作为首要原则。
然而,倘若母亲出现以下情形之一,那么子女便可随父亲生活: 其一,母亲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这种情况下子女不宜与母亲共同生活,因为疾病可能会给孩子的身体带来潜在威胁,影响其正常成长。 其二,母亲虽有抚养条件却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父亲具备抚养孩子的意愿和能力,且能够为孩子提供更好的生活环境和关爱。 其三,因其他原因,导致子女确实无法随母亲生活,比如母亲存在严重的不良行为习惯等,会对孩子的心理和行为发展产生不良影响。 举例来说,倘若母亲患有严重的精神疾病,这无疑会对孩子的成长产生极为不利的影响,此时父亲便可以向法院提出抚养权申请。 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会全面综合考虑双方的抚养能力、抚养条件等诸多因素,以此来谨慎判断是否将抚养权判给男方。 倘若双方都主张抚养权且情况相当,那么法院会依据更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进行判决,以确保孩子能够在最适宜的环境中成长。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离婚,他们有一个一岁半的孩子。小朱(母亲)被查出患有较严重的传染病。小李(父亲)希望孩子归自己抚养,小朱不同意,双方产生争议。小李认为小朱的病不利于孩子成长,应将孩子抚养权判给自己,而小朱觉得自己也能照顾好孩子。 案情分析: 1、根据民法典规定,两岁以内子女通常随母生活,但母亲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时,子女可随父生活。 2、在此案中,小朱患有较严重传染病,这符合孩子可随父生活的情形,法院应综合考虑双方抚养能力、条件等因素,从有利于孩子成长角度做出抚养权判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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