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遗嘱房产给子女继承后老伴有份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遗嘱房产给子女继承后老伴是否有份的问题,需要根据不同情况来具体分析,以下为您详细阐述:
一、房产为遗嘱人个人财产的情况 在这种情况下,遗嘱人对该房产拥有完全的处分权。 这意味着,遗嘱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通过遗嘱来安排房产的归属。 当遗嘱明确表示将此房产指定由子女继承时,在遗嘱人去世后,房产就会依照遗嘱的规定,由子女顺利继承。 此时,老伴通常是没有份额的,因为遗嘱人的处分行为是在其合法权利范围内进行的。 二、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况 当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时,其产权是由夫妻双方共同享有的。 也就是说,房产中有一半的份额是属于老伴的。 遗嘱人能够处分的,仅仅是属于自己的那一半房产份额。 若遗嘱将属于自己的一半房产份额指定由子女继承,那么子女就可以继承这一半份额,而另一半份额依然归老伴所有。 综上所述,要判断老伴是否有份,核心在于准确确定房产的性质,即明确该房产究竟是遗嘱人的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 案情回顾: 小朱生前立下遗嘱,将名下房产指定由子女小李继承。小朱去世后,老伴小胡主张该房产自己也应有份,争议焦点在于此房产是小朱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若为个人财产,老伴可能无份;若为共同财产,老伴应有一半份额。 案情分析: 1、若房产是小朱婚前购买且无特殊约定,属其个人财产。小朱有完全处分权,遗嘱指定子女继承,那么老伴小胡通常无份额,因小朱处分行为在合法权利范围内。 2、若房产是夫妻婚后共同购买,属夫妻共同财产。小朱只能处分自己的一半份额,另一半份额归老伴小胡所有,即便有遗嘱,子女也只能继承小朱的一半房产份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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