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死者法定继承人是谁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对死者法定继承人有明确规定,具体分类如下:
一、第一顺序继承人 1.配偶:与死者建立合法婚姻关系的人。 这种合法婚姻关系受法律保护,夫妻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相互扶持、共同生活,享有相应的权利和义务。 在继承方面,配偶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有权依法继承死者的遗产。 2.子女: 婚生子女,是指在合法婚姻关系中生育的子女。 非婚生子女,虽出生时父母没有合法婚姻关系,但他们的权益同样受法律保护。 养子女,通过合法收养程序建立收养关系的子女。 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形成了实际的抚养教育关系。 3.父母: 生父母,即亲生父母。 养父母,履行了收养手续的父母。 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与继子女存在实际抚养关系的继父母。 二、第二顺序继承人 1.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同父异母、同母异父、养兄弟姐妹以及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2.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先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参与继承;若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此外,对公婆或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丧偶女婿,可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案情回顾: 小朱去世后留下一笔遗产,其配偶小丽、非婚生子女小胡以及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均主张继承。但小朱的兄弟姐妹小李和小静认为他们也应参与继承,双方就遗产继承顺序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小丽作为配偶、小胡作为非婚生子女、继父母作为有扶养关系的父母,均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依法有权继承小朱的遗产。 2、小李和小静作为兄弟姐妹,属于第二顺序继承人。在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情况下,第二顺序继承人不参与继承,所以小李和小静此时不能继承小朱的遗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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