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第一继承权怎么分配的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第一顺序继承人涵盖了配偶、子女以及父母。
在进行遗产分配时,通常会遵循以下一些原则: 一、均等分配原则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也就是说,在没有特殊情况时,各第一顺序继承人通常会平均分配遗产。 比如,一个家庭中,配偶、子女和父母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在没有诸如某继承人生活困难、对被继承人尽到更多扶养义务等特殊情形下,遗产会按照人数平均划分,确保每个继承人都能获得相对公平的份额。 二、照顾原则 对于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例如,有的继承人年老体弱,丧失了劳动能力,同时又没有其他稳定的生活来源,在这种情况下,在遗产分配时就会适当多分给他们一些,以保障其基本的生活需求。 三、尽义务较多可多分原则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像那些长期悉心照顾被继承人生活起居的继承人,他们付出了较多的时间和精力,在遗产分配时就会得到更多份额的考虑,这也是对他们付出的一种认可。 四、有扶养能力和条件却不尽义务少分或不分原则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若不尽扶养义务,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这种规定旨在督促继承人履行自己的扶养责任。 案情回顾: 小朱去世后留下一笔遗产,其配偶小李、子女小胡和小丽以及父母小静均为第一顺序继承人。争议点在于遗产分配,小李称自己长期照顾小朱应多分,小静则称自己生活困难需照顾,小胡认为应均等分配,小丽称小李有收入不应多分。 案情分析: 1、若不存在特殊情况,按照均等分配原则,小李、小胡、小丽、小静应平均分配遗产。 2、若小静确实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依据照顾原则,分配遗产时应适当多分给小静一些。 3、若小李对小朱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按照尽义务较多可多分原则,分配遗产时小李可以多分。 4、若有继承人有扶养能力和条件却不尽扶养义务,根据相关原则,该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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