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立遗嘱把财产给子女不给父母有效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立遗嘱把财产给子女而不给父母,在满足特定条件的情况下是有效的。
以下为你详细阐述相关条件: 1.遗嘱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这是立遗嘱的基础条件。 遗嘱人在立遗嘱时,其精神状态需保持正常,头脑清醒,能够清晰、准确地表达自身的真实意愿,同时可以对自己行为所产生的后果有明确的判断。 2.遗嘱内容体现真实意思表示: 遗嘱所涉及的对财产的具体处分意愿,必须是遗嘱人内心深处真实的想法。 这意味着不存在任何被他人欺诈、胁迫或者误导的情况。 比如,不能是在他人的威胁下,违背自己本心去订立遗嘱。 3.遗嘱形式符合法律规定: 不同形式的遗嘱有各自严格的法律要求。 以自书遗嘱为例,必须由遗嘱人亲自书写全部内容,然后签名,并注明具体的日期;代书遗嘱则需要有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日期,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遗嘱体现了遗嘱人对自身财产的处分权。 只要严格符合上述法定条件,遗嘱人就有权自主决定将财产留给子女而不给父母,这样的遗嘱具备法律效力,会受到法律的保护。 案情回顾: 小朱立遗嘱将财产给子女而不给父母。小胡质疑遗嘱有效性,争议点在于该遗嘱是否满足法定条件,包括小朱立遗嘱时是否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遗嘱内容是否为真实意思表示以及遗嘱形式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案情分析: 1、关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若小朱立遗嘱时精神正常、头脑清醒,能清晰表达意愿且对行为后果有明确判断,就满足此条件。若当时意识模糊或患严重精神疾病无法辨认行为,则遗嘱可能无效。 2、对于真实意思表示,若小朱不存在被欺诈、胁迫或误导的情况,遗嘱内容是其真实想法,遗嘱有效;反之则可能无效。 3、就遗嘱形式而言,若符合相应法律规定,如自书遗嘱亲自书写、签名并注明日期等,遗嘱有效;不符合则可能无效。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