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母亲房子没给儿子继承给了别人可以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1.法律层面的明确规定:从法律角度出发,母亲完全有权决定不把房子让儿子继承,而是给予其他人。
这是基于我国法律对于公民财产处分权的明确保障。 2.公民财产处分权的体现:在我国,公民对自身合法财产拥有充分的处分权。 就拿母亲的房子来说,母亲作为房屋合法的所有权人,她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来安排房屋的归属。 具体而言,有遗嘱继承和赠与这两种常见方式。 遗嘱继承方面:遗嘱继承是法律赋予公民的一项重要权利。 公民能够依照相关法律规定,通过立遗嘱的方式来处分自己的个人财产,同时还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只要这份遗嘱是母亲真实意思的体现,并且符合法律规定的各项形式要件,那么这份遗嘱就是合法有效的。 赠与方面:赠与这种方式更为灵活,母亲在生前就能够将房屋的所有权转移给他人。 同样的,只要母亲的这一处分行为是其真实意愿的反映,并且满足相关法律规定的形式要求,那么这种赠与行为就是合法有效的。 在这种情况下,儿子是不能强行主张对该房屋的继承权的。 案情回顾: 小静的母亲拥有一套房子,在生前立下遗嘱,明确表示房子由小静继承,而不是给儿子小胡。小胡认为自己作为儿子理应继承房子,对母亲的遗嘱安排提出异议,争议焦点在于母亲能否不让儿子继承房子。 案情分析: 1、从法律规定看,我国法律保障公民财产处分权,母亲作为房屋合法所有权人,有权决定房屋的归属,她可以通过遗嘱继承的方式将房屋给予小静。 2、遗嘱继承是公民的权利,母亲所立遗嘱只要是真实意思体现且符合形式要件就是合法有效的。同样,若采用赠与方式,只要符合法律要求,赠与行为也有效,小胡不能强行主张继承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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