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立遗嘱了没公证遗嘱有效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立遗嘱即便没有经过公证,同样是有效的,以下为你详细说明:
一、遗嘱的有效性判定 遗嘱的有效性并非取决于是否进行了公证。 在我国法律体系中,对于遗嘱有效的判定有着明确的规定。 首先,立遗嘱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这意味着立遗嘱人能够清晰地理解自己的行为及其后果,能够独立进行民事活动。 例如,精神状态正常、年龄达到法定成年标准等。 其次,立遗嘱人的意思表示要真实,不存在被胁迫、欺诈等情况。 最后,遗嘱的内容不能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序良俗,只要遗嘱满足这些关键条件,即便没有经过公证,也是合法有效的。 二、公证遗嘱的特殊之处 公证遗嘱是遗嘱的一种常见形式。 它经过专业公证机构的严格审查和证明,在证据效力方面相对较强。 然而,当出现有多份遗嘱且内容相互冲突的情况时,法律规定以最后所立的合法有效遗嘱为准,不再像以前那样认定公证遗嘱效力优先。 例如,一个人先立了公证遗嘱,后来又根据自身情况变化重新立了一份符合法定条件的遗嘱,那么后一份遗嘱将具有优先效力。 三、相关建议 虽然未公证的遗嘱是有效的,但为了避免日后可能出现的纠纷,在条件允许时,对遗嘱进行公证或者采取其他能够保障遗嘱真实性和合法性的措施是比较妥当的做法。 这样可以让遗嘱的执行更加顺利,保障各方的合法权益。 案情回顾: 小朱生前立有两份遗嘱,一份是早年经公证的遗嘱,将房产留给小李;后来小朱身体欠佳、想法改变,又自书一份遗嘱,将房产留给小胡。小朱去世后,小李和小胡就房产归属产生争议,焦点在于公证遗嘱和后立遗嘱的效力问题。 案情分析: 1、小朱立两份遗嘱时若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序良俗,那么两份遗嘱均有效。 2、根据法律规定,当出现多份遗嘱且内容冲突时,以最后所立的合法有效遗嘱为准,所以小朱后立的自书遗嘱效力优先,房产应归小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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