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遗产分配继承顺序是什么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对遗产分配继承顺序有明确规定,具体如下:
一、第一顺序继承人 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和父母。 其中,“子女”的范畴较为广泛,涵盖了婚生子女,即通过合法婚姻关系生育的子女;非婚生子女,也就是在婚姻关系之外生育的子女,他们与婚生子女享有同等的继承权;养子女,是指通过合法收养程序确立收养关系的子女;还有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父母”同样包含多种情况,包括生父母、养父母以及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二、第二顺序继承人 第二顺序继承人有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这里的“兄弟姐妹”具体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以及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继承开始后,先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此时第二顺序继承人不参与继承。 只有在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情况下,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另外,若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那么由被继承人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同理,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案情回顾: 被继承人小朱去世,其有配偶小李,非婚生子女小胡,养女小丽,与前妻育有一女小静。小朱父母健在。小朱还有同母异父的哥哥。各方就遗产分配产生争议,焦点在于各继承人的继承顺序及份额。 案情分析: 1、小李作为配偶、小胡作为非婚生子女、小丽作为养女、小静作为婚生子女以及小朱的父母,均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有权优先继承小朱的遗产。 2、小朱同母异父的哥哥属于第二顺序继承人,在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情况下,他不参与此次遗产继承。若第一顺序继承人都不存在,他才可继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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