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证遗嘱和口头遗嘱冲突怎么办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公证遗嘱和口头遗嘱发生冲突时,应以公证遗嘱为准,具体原因阐释如下:
一、法律效力层面 依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公证遗嘱的效力高于其他形式的遗嘱。 公证遗嘱的订立需经过一系列严谨的程序。 遗嘱人首先要向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公证机构会对遗嘱人的身份、行为能力等进行严格审查。 同时,还会仔细核实遗嘱内容是否真实、合法,是否完全体现了遗嘱人的真实意愿。 经过层层把关和证明后,公证遗嘱才得以形成。 这种严格的程序设置,最大程度地保障了遗嘱的真实性和有效性,使其在法律效力上具有更高的权威性。 二、证据效力层面 公证遗嘱有公证机构出具的公证文书作为有力支撑,该文书具有较高的证据效力。 而口头遗嘱通常是在危急情况下订立的,比如遗嘱人突发重大疾病、遭遇意外事故等,导致其无法以其他形式订立遗嘱。 并且,口头遗嘱需要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 然而,由于口头遗嘱是通过口头表述的方式订立的,可能会受到当时紧急情况、表述清晰度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其稳定性和可靠性相对较弱。 因此,在存在公证遗嘱和与之冲突的口头遗嘱时,一般优先按照公证遗嘱来执行遗产分配等相关事宜。 若有多份公证遗嘱,则以最后一份为准。 案情回顾: 小朱生前立下公证遗嘱,表明房产由小李继承。后小朱突发重病,在两名无利害关系人见证下立下口头遗嘱,称房产改由小胡继承。小朱去世后,小李和小胡就房产归属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从法律效力层面看,公证遗嘱订立程序严谨,需经公证机构对遗嘱人身份、行为能力等严格审查,保障了真实性和有效性,效力高于口头遗嘱。 2、从证据效力层面看,公证遗嘱有公证文书支撑,证据效力高。口头遗嘱虽有见证人,但因在危急情况下订立,受多种因素影响,稳定性和可靠性较弱。所以应按公证遗嘱执行,房产归小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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