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离婚前私下写的协议有效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夫妻在离婚前私下所写的协议,在满足特定条件时是有效的,具体情况如下:
1.真实意愿体现:协议必须是夫妻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 也就是说,在签订协议时,双方都应是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进行,不存在一方欺诈、胁迫另一方的情形。 例如,一方不能通过隐瞒财产等欺诈手段,诱使另一方签订不公平的协议。 2.合法合规:协议内容不能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也不能违背公序良俗。 比如,不能约定限制一方合法的人身自由等内容。 3.财产与抚养约定明确:若涉及财产分割,对夫妻共同财产的约定要明确具体; 涉及子女抚养问题,则要符合子女利益最大化原则。 像房产归属约定,要明确具体房产信息。 4.考虑债务问题:对于夫妻共同债务的约定,不能损害债权人利益。 总之,离婚前私下协议是否有效,需综合协议内容、签订过程等多方面因素具体判断。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丽系夫妻关系,在离婚前私下签订协议。协议中,小朱隐瞒部分财产并诱使小丽签订,且约定小丽在离婚后一段时间内限制人身自由,财产分割模糊,对于共同债务约定也可能损害债权人利益,双方就该协议效力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该协议非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小朱存在欺诈行为,违反了“真实意愿体现”的要求,影响协议效力。 2、限制小丽人身自由的约定违背法律和公序良俗,不符合“合法合规”的条件。 3、财产分割不明确,未满足“财产与抚养约定明确”的规定。 4、共同债务约定损害债权人利益,不具备有效性。综合来看,此协议无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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