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内丈夫给妻子买的东西离婚要还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婚内丈夫给妻子买的东西的财产归属问题,需要分情况来看:
1.夫妻共同财产范畴的购买: 一般而言,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若丈夫用夫妻共同财产给妻子买东西,这种情况下,所购买的物品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因为夫妻在婚姻期间所得的财产,通常为共同所有。 所以在离婚时,妻子无需将这些物品返还给丈夫,这些物品本来就是双方共同拥有的。 2.明确赠与妻子个人的情况: 如果丈夫购买物品时,明确表示是赠与妻子个人,且没有其他特别约定,那么该物品就属于妻子的个人财产。 在离婚时,丈夫没有权利要求妻子返还。 3.存在特殊情况时: 若购买物品是基于特定目的,比如为了完成某个商业合作而购买并约定了相关条件,或者双方有其他特别约定,那就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总之,要综合购买意图、财产性质等因素判断是否需要返还。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丽婚内,小朱用夫妻共同财产给小丽买了首饰,后二人闹离婚,小朱要求小丽返还首饰,争议点在于婚内丈夫用共同财产给妻子买的东西在离婚时是否需返还。此外,小胡曾赠小静物品明确表示是给其个人,离婚时小胡又想拿回。 案情分析: 1、小朱用夫妻共同财产给小丽买首饰,该首饰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一般为共同所有,所以离婚时小丽无需返还首饰给小朱。 2、小胡明确表示赠与小静的物品属于小静个人财产,在离婚时,小胡没有权利要求小静返还该物品。 3、若购买物品存在特殊目的或特别约定,则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是否需返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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