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前贷款所购房屋如何分割房产和房产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婚前贷款所购房屋的分割,通常遵循以下原则:
1.婚前一方贷款购房且登记在其名下,婚后共同还贷的情况: 房屋所有权归婚前购房的那一方。 因为购房行为发生在婚前,且登记在其名下。 对于婚后共同还贷部分以及因共同还贷所对应的房屋增值部分,产权登记一方需要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这是考虑到另一方在婚后参与了还贷,对房屋也有一定贡献。 2.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贷款购买房屋: 不论登记在谁的名下,一般按照双方的出资比例来确定对该房屋的共有份额。 这样能体现双方在购房时的实际投入。 3.婚后用一方个人财产偿还婚前贷款: 在分割房产时,要充分考虑这部分财产的来源,以及其对房产增值所起到的作用,从而合理地确定双方的权益。 总之,具体分割方式要结合实际情况,综合出资、登记等多方面因素,秉持公平合理原则来处理。 案情回顾: 小朱婚前贷款购房并登记在自己名下,婚后与小李共同还贷。后来两人感情破裂准备离婚,争议点在于房屋的归属及增值部分如何处理。另外,小胡和小丽婚前共同出资贷款买房,登记在小胡名下,离婚时对房屋共有份额产生分歧。小静婚后用个人财产偿还婚前房屋贷款,离婚时房产分割也成问题。 案情分析: 1、小朱婚前购房且登记在自己名下,房屋所有权归小朱。但对于婚后和小李共同还贷部分及对应房屋增值部分,小朱需对小李补偿,因小李参与了还贷有一定贡献。 2、小胡和小丽婚前共同出资贷款买房,不论登记在谁名下,应按双方出资比例确定共有份额,体现实际投入。 3、小静婚后用个人财产偿还婚前贷款,分割房产时要考虑财产来源及对房产增值作用,合理确定双方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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