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男方按揭买房离婚后怎么办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1.倘若这所房屋是男方在婚前通过按揭的方式购买的,而在婚后双方一起还贷款。
那么当离婚发生时,这所房屋会归男方所有。 不过,女方有权利要求对婚后一起还的贷款以及因还款而产生的相应增值部分,获得相应的补偿。 比如,男方婚前首付30万,贷款70万购买了房屋,婚后两人一起还了20万贷款,这20万以及因这20万还款所导致的房屋增值部分,女方有权要求得到补偿。 2.要是这所房屋是在婚后,男方用夫妻共同财产进行按揭购买的。 在离婚的时候,通常会将其当作夫妻共同财产来进行分割。 双方可以互相协商,确定房屋到底归谁所有。 要是协商不成的话,就由法院来进行判决。 例如,夫妻共同财产有100万,用于购买房屋花费了80万,那么这80万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部分,在分割时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处理。 3.不管是哪种情况,最终获得房屋所有权的那一方,都应该向没有获得房屋的一方支付相应的折价款。 与此同时,没有取得房屋的那一方对房屋所享有的权利,可以通过法院的判决书或者调解书来予以明确。 具体的分割比例等一些细节方面的问题,需要根据实际的情况以及相关的法律规定来进行确定。 像房屋的价值评估、双方的出资情况、当地的房价走势等因素,都会对具体的分割比例产生影响,这些都要在法律的框架内进行妥善处理。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李离婚时,涉及房屋分割问题。小朱婚前按揭购房,婚后双方共同还贷;另有婚后小李用夫妻共同财产按揭购房情况。争议点在于房屋归属及补偿、分割问题。 案情分析: 1、对于小朱婚前按揭购房,离婚时房屋归小朱,但小李有权就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及相应增值部分获补偿,如共同还贷20万及增值部分小李可要求补偿。 2、婚后小李用共同财产按揭购房,离婚时作为共同财产分割,双方可协商房屋归属,协商不成由法院判决,如80万购房款属共同财产部分会按情况处理。 3、获房一方需向未获房一方支付折价款,未获房方权利由判决书或调解书明确,分割比例受房屋价值、出资、房价走势等因素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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