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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离婚怎么判定财产
分类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解答
律师解析:
离婚时财产的判定遵循一定原则,具体如下:
一、明确夫妻共同财产范围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获得的各类收入,通常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例如工资,这是夫妻双方在工作中付出劳动所获得的报酬;奖金,是因工作表现出色而得到的额外奖励;生产经营收益,涵盖了夫妻共同参与生产经营活动所取得的利润;知识产权收益,像一方创作作品获得的稿费等。
这些财产是夫妻共同努力的成果,在离婚时需要进行合理判定。
二、协商分割优先原则
夫妻双方可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和意愿,协商确定财产的分割方式。
只要协商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法院通常会尊重双方达成的协议。
这种方式既能体现双方的自主意愿,又能提高财产分割的效率,减少纠纷。
三、均等分割并适当照顾相关方
若双方无法协商一致,法院一般会按照均等原则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但在实际操作中,会适当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的权益。
比如,一方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或者实施家庭暴力等过错行为,在分割财产时,可能会少分。
这是为了保障无过错方和处于相对弱势地位的女方及子女的合法权益。
四、特殊财产特殊处理
对于一些特殊财产,如房产,要综合考虑多种因素来确定分割方式。
比如出资情况,是一方单独出资还是双方共同出资;登记情况,房产登记在谁的名下等,从而确保财产分割的公平合理。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丽结婚多年后决定离婚,在财产分割上产生争议。小朱认为自己工作辛苦,工资奖金应多归自己;小丽则指出婚后生产经营收益是共同努力所得应均分。且涉及一套房产,小朱称自己单独出资,小丽认为自己也有贡献。

案情分析:

1、夫妻婚姻存续期间的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收益等都属共同财产,不能因一方工作辛苦就多占,应按原则合理判定。
2、双方应优先协商分割财产,若协商不成,法院会介入。协商时不能违反法律法规。
3、若法院分割,一般均等分割,但小丽作为女方,若小朱存在过错行为,分割时应适当照顾小丽。
4、对于房产这类特殊财产,要综合出资、登记等情况公平合理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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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13 8:29: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