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离婚后对方不配合过户房子怎么办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1.首先,我们应当积极主动地与对方进行沟通协商。
明确地向对方表达我们要求其配合办理房屋过户手续的意愿,并且要让对方清楚知晓这是我们的合法权益。 在协商过程中,要注意保留好相关的协商记录,比如聊天记录、邮件往来等,这些记录将成为我们后续维权的重要证据。 2.倘若协商的结果并不如我们所愿,无法达成一致,那么我们就可以考虑向法院提起诉讼。 在诉讼过程中,我们需要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 要仔细整理并准备好购房合同,这是证明我们购买房屋的重要依据;同时,离婚协议也不可或缺,它能够证明房屋的归属以及对方应配合过户的事实。 只有将这些相关证据准备齐全,才能在诉讼中更有底气地请求法院判令对方履行过户义务。 3.当法院作出判决后,如果对方仍然拒不配合办理房屋过户手续,我们就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法院会按照一定的执行程序,采取相应的措施来强制对方办理房屋过户手续。 这可能包括查封对方的财产、限制对方的高消费等手段,以迫使对方履行义务。 4.此外,我们还可以主动向不动产登记部门进行咨询。 了解是否还有其他的途径或要求,以便更好地推动房屋过户的进程。 不动产登记部门可能会提供一些具体的指导和建议,帮助我们更顺利地完成房屋过户手续。 总之,在面对对方不配合过户房子这种情况时,我们不能退缩,要通过合法的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确保房屋产权能够顺利地变更到我们的名下。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李离婚,根据离婚协议房子归小朱,但小李不配合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小朱积极与小李沟通协商并保留记录,可小李仍拒绝。小朱准备好购房合同和离婚协议后向法院起诉,法院判决小李配合过户,小李拒不执行,小朱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情分析: 1、小朱积极协商并保留记录做法正确,这为后续维权提供证据。 2、小朱准备购房合同和离婚协议起诉合理,这些是证明其权益的关键证据。 3、法院判决后小李不配合,小朱申请强制执行是合法维护自身权益的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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