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内买的房子是不是属于夫妻共有财产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通常来讲,在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子,大多会被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获得的财产,除非有特别的约定,否则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当购买房子的款项来源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像工资、奖金这类,并且房子登记在夫妻两人名下,或者虽然只登记在一方名下,但没有约定归这一方所有的情况下,这种房子一般就会被判定为夫妻共有。 不过,如果有清晰的书面约定,明确表示这房子归其中一方所有,又或者是一方利用自己婚前的个人财产去购买,并且登记在自己个人名下,那么这房子就属于这一方的个人财产。 总之,婚内购买的房子到底是不是夫妻共有财产,需要依据具体的情形,结合法律规定以及相关的证据来进行准确的判断。 比如说,要是夫妻双方在购买房子时,有关于房子归属的书面协议,那就按照协议来;要是没有书面协议,那就得综合考虑各种因素,比如购房款的来源、房屋的登记情况等,以确定房子的归属。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是夫妻关系。他们在婚姻存续期间购买了一套房子,房子登记在小朱一人名下。小朱认为房子是自己的个人财产,因为购房款来源于自己婚前的个人积蓄。小李则认为这是夫妻共有财产,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若小朱能证明购房款为自己婚前个人财产且有相应证据,按照法律规定房子可认定为小朱个人财产。 2、若小朱无法提供足够证据证明购房款来源,房子登记虽在小朱名下,但在婚姻存续期间购买,无特别约定则会被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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