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内财产协议公证给女方有效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1.婚内财产协议公证给女方通常具备有效性。
公证作为一种被法律认可的证明手段,有着重要作用。 它好比给这份协议盖上了一层具有法律效力的“印章”,能大幅增强该协议的法律效力以及在公众心目中的公信力。 2.当双方发生财产纠纷时,经过公证的婚内财产协议,因其具备法定的效力,会更轻易地被法院所采信。 这份协议清晰地明确了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对于财产的归属以及分割等各类事项的约定,对双方都有着严格的法律约束力。 3.然而,这里有一个重要的注意点,那就是协议的内容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绝对不能违反公共秩序、善良风俗或者相关的强制规定。 倘若协议是在存在欺诈、胁迫等不正当情形下签订的,即便已经进行了公证,法院也很可能会认定其无效。 4.所以,在签订婚内财产协议并且进行公证这个过程中,双方务必确保协议的真实性、自愿性以及合法性,只有这样,才能让这份协议真正起到保障双方财产权益的作用。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是夫妻。二人签订了婚内财产协议并公证给小李。后小朱与小胡发生债务纠纷,小朱部分财产按协议已属小李,小胡认为此协议虽公证但可能存在欺诈小李胁迫小朱签订的情况,要求法院判定协议无效,以用于偿还小朱债务,这引发了争议。 案情分析: 1、婚内财产协议公证后通常具有法律效力,明确了夫妻财产的相关约定,对双方有约束力。 2、如果小胡能证明协议签订存在欺诈、胁迫等不正当情形,即便公证,法院可能认定协议无效,否则协议有效,小胡不能用已公证给小李的财产偿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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