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法典房子归属问题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1、若该房产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置的房产,应依法确认为夫妻共有财产,待夫妻分开生活后方可进行分配调整。
在此过程中,双方可通过合意协商达成关于房产分配的合理协议; 2、若是婚前购置且仅为一方个人所有权的房产,并不能视作夫妻共有财产,自当归属该产权人独自拥有。 因此,在申领离婚证书时,无需采取任何分割措施或分配方案,由产权人完整享有此项权利。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一十四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第二百一十五条 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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