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婚后买房写一个名属谁财产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婚后购房的情况中,不论房产证上记载的是一人或两人的姓名,我们都认为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哦!原因在于,无论是哪一方拿出的资金购买此房产,它都被视为婚后共同财产呢,意味着它是属于两位配偶的共有物品。
若是未来不幸离婚,那么房屋的所有权也应该依照份额公平分配给两位,除非有特殊的约定或协议。 不过如果房子是由某一方的父母出资购买的,那么房屋就会归购买者所有。 当然,如若双方使用共同财产协助父母购买房地产,而房产证书只写着某一方父母的名字,那么该房产的所有权便归父母所有。 在离婚时,这套房产并不属于夫妻财产,无法进行分割。 但可以根据支付的费用计算为债权人投资金额,并要求获得相应返回。 但需要注意的是,有以下两种情况需特别说明: 首先,假设婚后有一方的父母完全出资购买的房产并且房产证只有他们孩子的名字,那么这就被视为他们孩子的个人财产。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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