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冷静期由30天改为60天了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明确规定,离婚冷静期设定为30天。
这30天的时间起始点是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的那一天开始计算。 目前的法律规定并未将离婚冷静期改为60天。 离婚冷静期制度的设立有着重要意义,它给予了双方在决定离婚之前更充裕的时间去冷静地思考。 在这30天的冷静期内,每一方都有权利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之前提交的离婚登记申请。 这一规定避免了夫妻因一时冲动而做出离婚的决定,对于维护婚姻家庭的稳定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需要特别强调的是,离婚冷静期只适用于协议离婚的情况。 如果是诉讼离婚,那么就不存在离婚冷静期的相关规定。 总之,在当前的法律框架下,离婚冷静期依然是30天。 无论是准备办理离婚手续的夫妻,还是相关的婚姻登记机关工作人员,都应该严格遵守这一法律规定,以确保离婚程序的合法、公正、有序进行,避免因对法律规定的误解而引发不必要的纠纷和麻烦。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协议离婚,向婚姻登记机关提交离婚登记申请后,小朱认为30天冷静期太短,主张应按自己理解的60天算,想撤回申请重新计时,小李则认为应按法定30天执行,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离婚冷静期明确为30天,从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申请之日起算,小朱主张60天缺乏法律依据。 2、在30天冷静期内,双方虽有权撤回申请,但期限是法定的,小李要求按30天执行是合理的,应严格遵守法律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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