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离婚外地可以办理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通常来讲,夫妻离婚这件事在外地是可以办理的,不过得依据具体的情形来判断。
要是夫妻双方都离开了原本的住所地超过了一年时间,当其中一方要起诉离婚的时候,就由被告经常居住的地方的人民法院来进行管辖;要是没有经常居住的地方,那就由原告在起诉的时候被告所居住的地方的人民法院来管辖。 倘若选择协议离婚这种方式,那么双方必须一同前往一方当事人有着常住户口的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去办理离婚登记的相关手续。 这里需要特别留意的是,不同的地区在办理离婚这件事上,具体的要求以及流程可能会存在差别。 所以,在准备办理离婚手续之前,建议夫妻双方先去咨询一下当地的民政部门,或者找专业的律师咨询一下,好好了解一下相关的规定以及办理的程序,这样才能保证离婚手续能够顺利地办理下来。 总而言之,夫妻离婚在外地办理并不是绝对可以的,一定要根据具体的情况以及当地的法律规定来确定到底能不能在外地办理。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夫妻二人离开住所地均超过一年,小朱想离婚,便向自己常住地法院起诉,法院认为不应由其管辖,应向小李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二人后又想协议离婚,打算在外地办理登记手续,却被告知不能办理。 案情分析: 1、小朱起诉离婚时,根据相关规定,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应由被告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所以小朱常住地法院无管辖权。 2、对于协议离婚,法律规定需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手续,因此他们不能在外地办理协议离婚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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