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冷静期不到一个月可以拿离婚证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有着离婚冷静期这一规定。
通常来讲,从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的那一天开始,往后的三十天时间就属于冷静期。 等到这个期限届满后的三十天内,夫妻双方必须亲自前往婚姻登记机关,申请领取离婚证。 要是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去申请,那就等同于自动撤回了离婚登记申请。 比如说,冷静期还没到一个月的时候,一般是绝对不可以直接去领取离婚证的。 只有当冷静期完完整整地过去了,并且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去申请,并且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核通过了,这时候才具备领取离婚证的条件。 所以,仅仅是冷静期不到一个月这个情况,那是肯定不能领取离婚证的,必须得等到冷静期届满且后续手续都办妥才行。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决定离婚,他们到婚姻登记机关提交了离婚登记申请。小朱认为刚过20天就可以去领离婚证了,小胡(婚姻登记员)告知他们,离婚冷静期是30天,在这期间不能领取离婚证,且冷静期届满后的30天内双方需亲自到登记机关申请领取离婚证,否则视为自动撤回申请。小朱觉得不合理,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根据规定,离婚冷静期为30天,这是法定要求,小朱的想法不符合规定。 2、小胡按照规定执行工作,未到冷静期结束不能发放离婚证,这是遵循离婚登记的法定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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