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起诉离婚受理费是怎么交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起诉离婚时的受理费,通常在立案这个环节由原告预先缴纳。
离婚案件每一件需要交纳50元到300元不等的费用。 这里面如果涉及到财产的分割,当财产总额没有超过20万元时,是不需要另外再交纳费用的; 然而,一旦财产总额超过了20万元,超出的那部分就需要按照0.5%的比例来交纳。 原告要在接到人民法院关于交纳诉讼费用的通知后的第二天起,在7天之内缴纳案件的受理费;如果是反诉案件,那么由提起反诉的当事人在提起反诉的第二天起,同样在7天内交纳案件受理费。 上诉案件的案件受理费则是由上诉人在向人民法院提交上诉状的时候预先缴纳。 如果双方都提起了上诉,那就各自进行预交。 要是上诉人在上诉期内没有预交诉讼费用,人民法院就会通知其在7天内预交。 需要特别留意的是,实际的收费标准可能会因为地区的不同以及案件的具体情况等因素而有所变动。 倘若遇到特殊情况或者有疑问,大家可以去咨询当地的法院或者寻求律师的帮助。 案情回顾: 小朱起诉与小李离婚,立案时按规定由小朱预交受理费。他们的离婚案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为30万元。小朱接到法院交纳诉讼费通知后,未在规定的7日内预交。小李认为小朱故意拖延,小朱则称不清楚收费标准。 案情分析: 1、按规定小朱作为原告应在规定时间预交受理费,未交已违反程序。 2、小朱以不清楚收费标准为由不能成为正当理由,相关规定是明确的,其应履行预交义务。 3、小朱的行为可能影响案件审理进程,若持续不预交,法院可按规定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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