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申请过一次离婚冷静期第二次还要申请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婚姻关系中,离婚冷静期制度具有重要意义。
当夫妻双方第一次申请离婚冷静期后,情况会有所变化。 若经过这段时间的冷静思考,双方依然坚定地决定离婚,那么第二次通常无需再次申请离婚冷静期。 这一制度的初衷,就是为了让双方在冲动之下想要离婚时,能够冷静下来,仔细思考婚姻的走向,避免因一时的冲动而草率地结束婚姻。 倘若第一次离婚冷静期届满,而双方并未共同前往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那么就视为他们撤回了离婚登记申请。 此时,若再次决定离婚,只需按照正常的离婚程序来办理。 具体来说,需要提交离婚登记申请书、结婚证、户口簿、身份证等相关材料。 这些材料是办理离婚手续的必要依据,婚姻登记机关会对这些材料进行严格审查,确保其真实性和完整性。 只有当这些材料符合条件时,婚姻登记机关才会予以登记,并发给离婚证。 综上所述,一般情况下,第二次离婚无需重新申请离婚冷静期,只需按照正常程序办理即可。 这一制度在一定程度上保障了离婚的合理性和慎重性。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欲离婚,他们申请了离婚冷静期。冷静期过后,两人仍决定离婚,但未共同前往领取离婚证。之后他们又想离婚,小胡(婚姻登记人员)告知他们可按正常程序办理,小朱和小李认为既然之前已过冷静期,此次应无需再走正常程序。 案情分析: 1、离婚冷静期制度规定,首次冷静期后未领离婚证视为撤回申请,再次离婚按正常程序办是合理合法的。 2、小朱和小李虽经历过一次冷静期,但未完成离婚手续,他们应遵循相关规定提交材料走正常程序,婚姻登记机关审查后办理离婚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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