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法庭调解原告可以不去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离婚法庭的调解过程中,原告通常是应该尽可能地参与其中的。
调解在离婚案件的处理里属于极为重要的一个环节,因为它关乎着离婚案件最终的走向和结果。 倘若原告缺席了调解,那么就很有可能对调解的整个进程产生不良影响,甚至会导致调解结果不如人意。 要是原告存在着正当的理由而无法参加调解,那么就应当提前向法院提出申请,并且详细地说明具体的情况。 法院会依据实际的情况来作出判断,决定到底是延期进行调解,还是直接进行缺席调解。 假如原告毫无缘由地缺席了调解,按照法律的规定,法院极有可能会作出缺席判决。 不过,这并不意味着原告就放弃了自己原本应有的诉讼权利,在后续的诉讼程序当中,这些权利依然会继续得以推进和实施。 总而言之,原告一定要积极主动地参与到离婚法庭的调解当中,通过这样的方式来更好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当然,在一些特殊的情况下,原告是可以向法院提出申请,让法院对相关事宜进行合理的处理的。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闹离婚,案件进入调解环节。小朱作为原告,在没有正当理由且未提前向法院申请的情况下缺席调解。这一行为影响了调解进程,法院可能据此作出缺席判决,但小朱的诉讼权利在后续诉讼程序中仍可推进。 案情分析: 1、小朱无正当理由缺席调解,违反了应积极参与调解的原则,这可能影响调解的顺利进行。 2、虽然法院可能作出缺席判决,但小朱未完全丧失诉讼权利,后续程序中其权利仍可继续推进。这体现了法律在保障调解程序正常进行的同时,也兼顾当事人的诉讼权利。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