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领离婚证冷静完一个人可以拿证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1.《民法典》明确规定,从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的那一天起,在接下来的三十天时间内,倘若其中任何一方不想离婚了,都能够向婚姻登记机关提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的请求。
这里所说的规定期限届满之后的三十天内,双方务必亲自前往婚姻登记机关,申请领取离婚证; 倘若没有去申请,那就等同于自动撤回了离婚登记申请。 2.当冷静期结束后,要是一方打算去领取离婚证,必须得双方一同前往才行,仅仅一个人去是绝对不可以领取到的。 这是因为离婚本身是双方都自愿并且达成了一致的行为,只有双方共同去完成相关的手续,才能够符合法律的要求。 3.总而言之,在冷静期届满之后,要想领取离婚证,就一定要双方共同到场。 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确保离婚行为的合法性以及严肃性,避免出现因一方单独行动而可能引发的各种问题和纠纷,从而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向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离婚登记申请。三十日冷静期内小朱反悔不想离了,但小李坚持要离。冷静期届满后的三十日内,小李独自前往婚姻登记机关申请领取离婚证,未被允许,小李认为不合理,与工作人员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根据《民法典》规定,三十日冷静期内一方可撤回离婚申请,这是对婚姻关系的慎重考量。 2、冷静期届满后的三十日内,领取离婚证必须双方共同到场,这是确保离婚是双方自愿且达成一致的体现,工作人员未允许小李独自领取离婚证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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