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起诉应该到哪起诉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离婚起诉通常得去被告的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
要是被告的住所地跟经常居住地不一样,那就由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来管辖。 要是被告下落不明或者被宣告失踪,那就是由原告的住所地人民法院来管,要是原告的住所地和经常居住地不一样,就由原告的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来管。 另外,非军人对军人提起离婚诉讼,如果军人这一方是非文职军人,那就由原告的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要是双方都是军人,就由被告的住所地或者被告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来管辖。 就好比夫妻其中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了,另一方再起诉离婚的案子,能由原告的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要是夫妻双方都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子,就由被告的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要是没有经常居住地,那就由原告起诉时被告的居住地人民法院来管辖。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是夫妻关系,小李是军人且为非文职军人。小朱欲起诉离婚,小朱和小李住所地不同,小朱认为应在自己住所地法院起诉,而小李觉得应该按照常规在自己住所地法院起诉,这就产生了争议。 案情分析: 1、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非军人对非文职军人提起离婚诉讼,应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在这个案件中,小朱为原告,所以小朱在自己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离婚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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