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业主侵占公共停车位如何界定 |
分类 | 房产纠纷-物业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公共停车位的所有权归全体业主共同所有,一旦有业主擅自进行侵占,这就属于侵权行为。
从法律层面来界定的话,如果某个业主长时间把公共停车位占为己有,像是在停车位上摆放自己的私人物品,或者设置一些固定的障碍,这就会妨碍到其他业主正常使用这个停车位,这种情况就可以认定其存在侵占行为。 另外,要是这个业主通过某种方式对该停车位实现了实际控制,从而排除了其他业主的使用权利,那同样也构成了侵占。 当物业管理部门或者其他业主发现了这样的情况后,可以先和该业主进行友好协商,让其把停车位恢复到原来的状态。 要是协商没有结果,就可以向相关部门进行投诉,或者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问题,要求侵权的业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比如让侵权业主把停车位恢复原状,还要赔偿其他业主因为停车位被侵占而遭受的损失等。 这样做既能维护全体业主的共同利益,也能让法律的威严得到彰显。 案情回顾: 小朱所在小区,公共停车位本归全体业主共有。小胡却长时间将一公共停车位占为己有,在车位上摆放私人物品并设置障碍,妨碍其他业主使用。物业管理部门发现后与小胡协商,小胡却拒绝恢复原状,引发争议。 案情分析: 1、小胡在公共停车位摆放私人物品、设置障碍,妨碍其他业主正常使用停车位,其行为构成对其他业主共有权的侵害。 2、小胡拒绝协商恢复原状,物业管理部门或其他业主有权向相关部门投诉或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要求小胡恢复停车位原状,并赔偿其他业主因此遭受的损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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