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临沂新房质量问题怎么解决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发现商品房存在质量问题时,应先尝试联系开发商处理此事,原因在于购房者与开发商之间建立了明确的契约关系。作为商品房的制造方及销售商,开发商需承担商品房质量方面的最终责任。如开发商未能妥善解决该问题或者购房者对于开发商所提供的解决方案感到不满,业主有权向相关的建筑工程质量监管机构提出申请,由其组织专家进行认定,或者向建设行政管理部门进行投诉。
此外,业主也可以选择直接委托具备法定结构安全鉴定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对房屋进行全面鉴定,并将其出具的鉴定报告作为民事赔偿的重要依据。 最后,若以上途径均无法解决问题,购房者可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自身实际情况,向法院提起诉讼,追究开发商的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时,向购买人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住宅质量保证书应当列明工程质量监督单位核验的质量等级、保修范围、保修期和保修单位等内容。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住宅质量保证书的约定,承担商品房保修责任。保修期内,因房地产开发企业对商品房进行维修,致使房屋原使用功能受到影响,给购买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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