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若开发商未能依照预定日期履行房屋交付之事宜,则该等问题可提交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予以解决。依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具有对全国范围内房地产行业实施全面、合法管理的权力。在此种情形之下,业主或购房者可向开发商发送正式的催告通知书,以督促其尽快履行交房义务,同时赔偿因逾期交付而造成的经济损失。倘若在收到催告通知书后的三个月期限内,开发商仍未完成交房手续且无法提供合理的解释与说明,那么,业主或购房者便享有单方解除房屋购买合同的权利,并要求开发商全额退还此前支付的房款及相应利息,同时承担因此产生的全部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