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网签后房屋严重质量问题怎么赔偿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针对房屋出现的质量问题,可向开发商主张的赔偿权益包括:因对房屋进行修缮而引发的交房逾期所造成的经济损失以及无法在期限内完成修缮工作而被迫选择退房所产生的经济损失。购房者有权与开发商进行初步的沟通协商,并要求开发商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整改;若房屋存在的质量问题无法得到有效解决或者经过修缮后仍然未能达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那么购房者便有权利请求解除房屋买卖合同,同时要求开发商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
商品房交付使用后,买受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买受人有权退房;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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