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购房协议签了定金怎么办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照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明确规定,在缔结房产交易协议并接收定金之后,如何妥善处理此定金款项便成为了一个关键问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具体的处理方式如下所述:首先,若支付定金的一方严格遵守了约定条款,那么其所交付的定金应当被视为购房款的一部分或者予以全额退回;其次,如果支付定金的一方出现了严重违约行为,那么其所交付的定金将被视为违约金,无法再行退回;最后,如果收取定金的一方同样存在严重违约行为,那么其必须向对方返还双倍定金。因此,在签署房产交易协议并收到定金之后,我们需要严格遵循上述法律规定来妥善处理这笔款项。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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