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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商户退铺违约赔偿多少钱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关于退出商铺赔偿金的问题,其具体金额往往是按照合同原先预定的标准来规定,然而所支付的数额不能超过总金额的百分之三十这个基本准则。在涉及到住宅用房销售的合同中,通常会对双方可能出现的违约行为做出明确的法律责任规定。因此,当合同的任何一方出现违约情况时,另一方可以查阅合同中的相关条款,并依照合同约定,向违约方提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要求。在大多数情况下,合同会约定以每日为单位计算违约金,自违约方违约的第二天开始,计算违约金直至实际履行合同义务为止。此外,在没有明确约定违约责任的住宅用房销售合同中,也可以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司法解释来维护自身权益。比如,若买受人未能按时支付购房款项,出卖方有权以未支付的购房款总额作为基础,参考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收取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来计算损失赔偿额;而如果出卖方未能按时交付使用房屋,则可以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同地段、同类型房屋租金标准来确定赔偿金额。同样地,如果开发商未能及时为购房者办理房产证,那么购房者就可以以已经支付的购房款总额作为基础,参考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收取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来计算违约金的数额。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减少的,应当以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30%为标准适当减少;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为由请求增加的,应当以违约造成的损失确定违约金数额。《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可以参照以下标准确定:逾期付款的,按照未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不动产登记的期限;(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损失数额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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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13 5:24: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