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东莞一房二卖的起诉讼如何进行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于涉及房地产交易中房产二次出售所引发的纷争,首要的解决方法是通过双方协商,尝试达成一致协议;即如果两个购屋合同都尚未开始生效,那么我们应该认定先行签署的那份合同为具有优先执行权利的基础,也就是被优先执行的一方;但若出售人已经实现了将房产售予首位购买者并完成相关过户手续,而后一个暂未生效的合同由于缺乏合法有效的所有权而使其效力受到挑战,最终可能导致整个合同无效;除此以外,购屋方还可以考虑申请仲裁或采取法律诉讼手段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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