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 | 农村自建房屋法律规定 |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屋买卖 |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原有宅基地上建房(翻建房子或在已批的宅基地上建房): 
根据相关规定,建房者需向村委会提出建房申请,并通过村民会议。 提交原有宅基地的使用证明、户籍证明、自建房的施工图及方案图、村民委员会的书面意见等材料,在乡镇政府进行审批,下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后,才能建房。 
法律依据:
 
《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第十三条 
村庄、集镇建设规划,应当在村庄、集镇总体规划指导下,具体安排村庄、集镇的各项建设。 集镇建设规划的主要内容包括: 住宅、乡(镇)村企业、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等各项建设的用地布局、用地规模,有关的技术经济指标,近期建设工程以及重点地段建设具体安排。 村庄建设规划的主要内容,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参照集镇建设规划的编制内容,主要对住宅和供水、供电、道路、绿化、环境卫生以及生产配套设施作出具体安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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