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施工单位损坏民房怎么办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屋买卖 |
解答 |
律师解析:
工程施工导致房屋损坏的,对于赔偿方式及数额,可以由双方进行协商,如果无法协商一致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进行判决。
根据规定,施工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工程范围、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时间、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相互协作等条 款。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条
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