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 | 破产清算用补齐注册资金吗 |
| 分类 | 公司经营-破产清算 |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推动企业进行破产清算流程之际,是否有必要补充尚未到位的注册资本金,这主要取决于案件的具体细节。
若考察对象公司的股东存在未能履行乃至未能全数履行其出资责任的问题,那么在进入破产清算程序之时,由破产管理机构将会责令该股东全额缴足尚未认缴的出资款,且此项责任的履行不会受到出资期限的限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三十五条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的出资人尚未完全履行出资义务的,管理人应当要求该出资人缴纳所认缴的出资,而不受出资期限的限制。 |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