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 | 企业注册资金1000万,就要拿1000万出来吗? |
| 分类 | 公司经营-公司设立 |
| 解答 |
律师解析:
注册资本达1000万元并非要求立即全额支付,可采取分期形式进行缴纳。
在公司正式成立后,注册资本便被登记于公司登记机关,这便是由全体股东承诺并登记的出资额度。 股东只需按照约定之期限执行实际缴纳任务即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六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十七条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 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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