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和解的案件有哪些情形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刑事和解制度仅适用于由民间纠纷引发,且涉嫌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分则中第四章以及第五章所规定的犯罪案件,这些案件的犯罪情节相对轻微,可能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罚;
同时,也包括了那些除渎职罪之外,可能被判处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的过失犯罪案件。 例如,由于邻里之间的纠纷而引发的轻微人身伤害案件等。 然而,对于那些在过去五年内曾有故意犯罪行为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并不适用刑事和解程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八条
【和解协议的适用范围】下列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 (一)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 (二)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五年以内曾经故意犯罪的,不适用本章规定的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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