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特殊形态盗窃罪的认定条件是什么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盗窃罪的特殊形式的识别标准包括屡次盗窃、入室盗窃、携带有伤人能力的盗窃武器、扒窃等行为类型。
屡教不改的盗窃行为通常被定义为两年内连续进行三次以上的盗窃活动; 而入室盗窃则是指未经许可擅自闯入他人家庭生活空间,与外部环境形成相对封闭状态的住所进行盗窃; 携带有伤人能力的盗窃武器则是指在盗窃过程中携带诸如枪支、爆炸物、管制刀具等国家明令禁止私人持有或使用的器具,或者为了实施违法犯罪行为而携带其他可能危及他人生命财产安全的器具进行盗窃; 至于扒窃,则是在公共场所或公共交通工具上趁他人不备,秘密窃取其随身携带的财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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