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提供银行卡协助诈骗怎么判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刑法典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的明确规定,倘若个体在明知他人正借助信息网络从事不法犯罪行径时,仍出于主动或被动的动机向对方提供各类支付结算所必需的银行卡等物质支持,这无疑将被认定为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关于此类案件的法律裁决将充分考虑众多复杂因素,例如被告人的主观恶性程度、所提供的协助性质及程度、所引发的不良后果的严重性以及是否存在其他可以减轻或加重刑罚的情节等等。 若被告人被判定为“情节严重”,则可能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的刑事惩罚,同时还需承担罚金的民事责任。 若是涉及到单位犯罪的情况,则将对相关单位施以罚金的经济制裁,同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按照个人犯罪的相关规定进行相应的处罚。 若该类行为同时触犯了其他犯罪法规,则应依据处罚较重的规定来确定最终的罪名与刑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
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