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盗窃罪的时间效力是多久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二条之规定,对于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并且本法实施之前所发生的行为,倘若当时的法律(即旧有法)认为该行为属于犯罪行为,则应依循当时的法律追究其刑事责任;
然而,若该行为在当时的法律下被视为非犯罪行为或处罚较轻,则应适用我们现在的法律(即新刑法)。 这就是我们常说的“刑法溯及力”,也就是新刑法对于实施前的行为是否具有追溯力的问题。 根据相关规定,如果某个人的盗窃行为发生在新刑法实施之前,并且当时的法律认为该行为构成犯罪,那么就应该依照当时的法律追究其刑事责任。 然而,如果新刑法不认为该行为构成犯罪或者处罚较轻,那么就应该适用新刑法。 所以,盗窃罪的时间效力取决于行为发生的时间以及当时的法律规定。 如果行为发生在新刑法实施之前,并且当时的法律认为是犯罪,那么就应该按照当时的法律追究刑事责任。 反之,如果新刑法不认为是犯罪或者处罚较轻,那么就应该适用新刑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本法施行以前的行为,如果当时的法律不认为是犯罪的,适用当时的法律; 如果当时的法律认为是犯罪的,依照本法总则第四章第八节的规定应当追诉的,按照当时的法律追究刑事责任,但是如果本法不认为是犯罪或者处刑较轻的,适用本法。 本法施行以前,依照当时的法律已经作出的生效判决,继续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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