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房违约金需要扣多久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排除不可抗力等诸因素影响之外,如若开发方无法按照约定时间交付房屋,需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具体而言,如若逾期未超过60个自然日,开发方应依照每日万分之三的比例支付违约金;而若逾期超过60个自然日,业主则可行使合同解除权,开发方须自接到解除合同书面通知之日起的60日内无条件返还已支付的全部房款,同时还需按照已支付房款的百分之五的比例支付违约金。
此外,业主亦可选择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在此情况下,开发方需依照每日万分之五的比例支付违约金。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585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所以,违约金具有惩罚性的特征,它不以非违约方遭受损失为前提。一般来说合同违约金上限是不超过实际损失的30%。但是如果过高或者过低是可以请求法院给予减少或者增加的。《民法典》第585条第2款规定: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适当减少。但是违约金是当事人双方在订约时对一方违约后可能造成的损失的一种预先估算,与违约后守约方的实际损失不可能完全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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